国有剧院团经营的思考,始终伴随着中国戏剧文化管理协同创新中心每年一度的大师班。前三届,有来自中国、法国、俄罗斯、美国、英国、韩国、日本、奥地利、意大利等15个国家42名剧院管理者亲临现场。他们的理念和方法对于改制后的国有剧团提供了可借鉴的他山之石。近日,以“戏剧、城市与生活”为主题的第四届国际剧院团管理大师班圆满落幕。作为主办方,中国戏剧文化管理协同创新中心秘书长马述智认为院团改制更应明晰其属性,更适合于采用社会团体登记的办法,一边做商业组织,一手拿政府拨款,不公平的市场竞争就难以避免。
无论托管自营,要的都是使用率
北京商报:近年国内剧院建设热度一直不减,伴随而来的质疑之声也一直未减,一个剧院诞生到底需要怎样的环境?又该做怎样的经营设计?您认为观众需要一个什么样的剧院?
马述智:首先,我对“剧院”这个概念的中文含义做一个解释,通常我们所说的“剧院”有两种意思,一种是指大型剧场或者艺术中心,比如说保利剧院是一个大型剧院,上海大剧院是一种艺术中心的形式,有几个剧场合在一块。另一种是指演出制作单位,比如人艺、国话。
剧场或艺术中心的主要工作是经营演出场地,依靠出租场地、购买演出作品,或者与演出方进行票房分成等方式使场地运转起来。当然,收取租金是风险最小的一种经营方式,但是剧场的声誉、地理位置、租金的高低,以及使用档期等多种因素影响着出租率。购买作品需要经营者有独到的商业眼光,能够识别所购买作品应该具有市场潜力,毕竟这是风险最大的一种经营方式,如果操作失败就会造成很大的损失。与演出方票房分成也要承担一定的经营风险,如果票房收益太低还不如寻找其他出租场地的机会。现在也有一些剧场或者艺术中心自己制作演出,开发新的经营渠道和方式,以提高场地的使用率。
总之,经营大型剧场或艺术中心不容易,每年除了日常的维护保养、水电、供暖、人工等费用以外,还要定期几年就要更新舞台和演出设备,包括更换观众座椅,这些开销都很大,剧场的房屋修缮也是一笔不菲的支出。其实剧场的盈利能力很有限,如果要保持剧场处于一个良好的状态,仅靠剧场这些有限的收入,是很难与大笔的支出取得平衡,这类大型的剧场或艺术中心还是要依靠相应的基金会、有实力的机构或政府提供资金支持。
至于国内托管、自营,这种情况的出现其实都是剧院经营资金、自有收入不足以支出的代表。
减少财政拨款,各有对策
北京商报:您认为当前剧院经营面临最主要的问题是什么?
马述智:政府不断减少拨款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剧院的发展。对于政府给予差额拨款的剧院来说,有的剧院会故意压低票价以维护自己的观众,也有的剧院调整商业演出收入,避免政府以此为理由降低下一年拨款的额度。政府给予定额拨款的剧院,正想方设法通过演出获取更多的收入,有的剧院广泛地开展各种合作增加演出机会,也有剧院开始利用数字和互联网技术将演出传播更广一些。比如把舞台演出拍成高清视频像电影一样拿到其他剧场里播放,或者把演出高清视频通过网络传输让不能亲临现场的观众能够欣赏。从这些剧院的经营策略上能够看到政府不同的拨款措施会影响到剧院的经营方式。
文化政策的调整势必给剧院带来重大改变,在国内这种改变显然更大一些。到2012年底,全国有2000多家剧院团改制基本完成,多数剧院由政府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改为完全依靠市场经营的企业单位。从目前情况来看,各个剧院并没有达到完全依靠市场自负盈亏的预期目标,政府还在以各种名目给剧院拨款,所有人都知道,如果政府停止拨款剧院就会倒闭,政府什么时候停止拨款没有人知道,悬在剧院头上的这把剑总是让人不安。
北京商报:改制初衷应该是刺激艺术创作力,那么您认为预期和效果目前来看是否一致?
马述智:政府对剧院改制的初衷是通过市场竞争增强艺术家的想像力和创造力,当然愿望是美好的,可是事实总是不尽如人意。从商业角度来说,戏剧创作不可能总会成功,即使是著名的剧作家、作曲家和导演也不可能每一部作品都是优秀的,都会有很好的票房收益。作为商业演出的典范百老汇演出也仅有20%的演出能够盈利。舞台演出与工商业和其他服务行业的不同之处在于舞台演出从事的是精神产品的制作和推广工作,它不能够通过改善技术条件和加工装备,优化生产流程和改良工作方法来提高生产效率,艺术创作需要酝酿,导演和设计师要进行各种不同的尝试从中捕捉灵感。演员排戏也要不停地磨合,这个过程是不可以压缩和省略的。观众进剧场是为了看演员的表演,不可能为了降低成本而减少演员的数量或者减少音乐的时长。剧场的观众数量是有限的,如果想通过提高票价增加收入,那么相对于影视或者其他文化娱乐形式来说就不具有竞争力。随着物价的上涨,戏剧制作成本不断地提高,演出收入与运营支出的缺口会越来越大。也就是说,剧院通过票房收入难以维持其运营的支出,就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日本四季剧团是个奇迹,但是很难复制。一旦没有政府和实力企业的支持,剧院只能关闭或者转变为演出公司,而剧院与演出公司是不同的。
效仿演出公司,一定走不通
北京商报:一样是节目运营,也都在讲市场化,演出公司可以说是市场化的典范了,剧院有什么能借鉴的?
马述智:剧院与演出公司的不同之处在于,剧院作为舞台演出的生产者,既要关注文化的传承,也要关注文化的创新。剧院要更多地考虑舞台演出的艺术风格和艺术品质,剧院的演出制作方式都属于职能型,一般都设置完备的职能部门,自己能够承担演出制作的大部分或全部工作。剧院在各自所在的城市里都是受瞩目的对象,它的影响力远高于其他商业机构,应该说剧院能够代表一个城市的文化特征。而演出公司作为商业演出经营者更多地要考虑作品的娱乐性,毕竟盈利是演出公司的主要目标,因此要关注票房收益,要考虑娱乐大众,否则就会存在较大的经济压力。演出公司制作方式是属于项目性,要根据演出需要临时聘请各类专业人员,演出结束这个团队就解散了,因此公司的人数很少,没有很大的人员负担,演出制作的所有工作都是通过合作的方式来完成,自己一般不设置固定的职能部门和制作团队。在文化影响力方面演出公司也不如剧院大,当然也有一些地方没有剧院,当地的演出公司和剧团却有很大的影响力。
北京商报:剧院是否可以像演出公司那样去经营?
马述智:从我们了解的情况来看很难实现,二者在机构设立时的起因不同,宗旨不同,所带来的后续工作指导思想和方法都不相同。剧院是从事传统表演形式的舞台演出制作,而演出公司则是制作一些具有现代表演风格的演出。剧院要大量制作并持续演出,通常一年要制作20多台戏,演出二三百场以上,因此要有与演出制作有关的职能部门并长期聘用一批专业人员,这样才能不间断地制作和运营舞台演出。而演出公司是偶尔制作一台演出,若长期演出安排可以考虑少量地聘用相应的演出人员。
除了二者的团队规模和演出制作方式不一样以外,更重要的是剧院承载着传统高雅艺术的传播工作。如果城市没有剧院、美术馆、博物馆,毫无疑问,在文化创造和传承层面是有所缺失的。演出公司则主要为大众提供形式更为丰富的演出,满足更多样的文化消费。
虽然在欧洲已经出现新成立的国家剧院,按照演出公司的方式经营,在一处租赁的办公楼里有四五十个技术和管理人员,一年忙着制作20多台剧目,制作出来的演出分散在不同的剧场里演,一年演300多场,他们尝试不同的舞台表达方式,并能够吸引一批年轻观众,这种经营方式也是剧院发展的一种探索,但是对于多数传统剧院来说并不适用。其实国有剧院团的改制更适合于采用社会团体登记的办法,一边做商业组织,一边又接受政府的拨款,势必导致不公平的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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